旧情人真是一种不好对付的人,特别是经过了若干年天各一方之后的旧情人,再见面委实叫人大为踌躇,举手投足一个拿捏不准,就坏了一缸封存经年的经典老酒。所以,能不见还是不要见那一面了吧,多半没有好收场。
三十多岁的男人稍有功名之后依然眷恋当年校园里的小女朋友,千方百计打听得来她的下落,打点起一副轻松态度,约她出来喝个下午茶。是的,只能喝茶,吃晚饭太隆重了,人家会吓跑的。很侥幸的是,沧海桑田了那么些岁月,这一男一女都还是单身人士,喝杯茶的顾虑少了整整一筐。男人打过了约会的电话,起码兴奋了两个晚上,一遍一遍地演绎和她重逢的刹那,她大概会拿出非常矜持的微笑,会穿比较端庄的裙子,化一个薄薄的妆,她的头会是什么样子的呢?男人想了很多方案,如果她还是留着那把长发,那就再理想不过了,一见面就要找个机会感叹几句,这样很容易就过渡到了以前的日子以前的情绪,女孩子的头发从来是一座跨越古今的好桥。终于等来了那个高潮,男人全副武装把自己收拾成一个中产分子,风度上佳地坐进五星级酒店的咖啡厅,恭候旧人。那个旧人一分钟也没有迟到,姗姗走进来,头发剪得比男孩还要短,满脸璀璨笑容,一点也不矜持地上来大力拍肩头,老友得不得了。男人目瞪口呆,不知说些什么才好,倒是旧人毫无故障地唧唧呱呱说了一卡车的话。男人足足沉默了一杯咖啡,最后很公式地摸出名片递过去,说了句有事打这个电话找我,草草便收了场。
半夜里男人打电话给我,叹气又叹气,最后说:她今天穿了一件半旧的布衬衫。我没有心肝地大笑:嘿,你指望她穿什么出来见你?他说:至少穿条裙子。旧人如此草率,心里早已没有了那段往事,男人被忽略得一钱不值。挂断电话之前,男人还投诉了一句:她今天连咖啡也没有喝一杯,她吃的草莓冰淇淋。男人还期待跟她鸳梦重温呢,简直门儿也没有。
牛虻说的吧:还魂的鬼是丑陋的。信哉斯言。